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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青工业园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园区开展经营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质量隐患检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为加强对园区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管理的通知》(藏食药监〔2017〕127号),和管委会食药监局年度工作计划,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藏青工业园管委会食药监局对园区已开展业务的18家药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针对人员在岗情况,票、账、货、款、三方物流等经营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园区药企存在的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财务、质管员、信息管理员等在岗人员不足;花名册制表不规范,不能与工资表相对应;首营资料未分类存放、主次不明,部分资料经多次复印清晰度差等问题,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整改通知单18份,约谈2家医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督促入园医药企业严格执行新版GSP要求和(藏食药监〔2017〕127号)通知要求,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医药企业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意识,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证药品经营有序、安全可控,以促进园区医药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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