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8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财政厅厅长郎福宽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由1297.14亿元调整为1335.01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9.26亿元调整为27.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