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4月10日讯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司法审判领域中的“四风”“两问题”,找准问题落实整改,着力转变司法作风,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为找准“四风”“两问题”症结,区高法党组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主要领导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每位班子成员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和政治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一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四风”“两问题”,区高法要求全体领导干部要着力改进文风会风,注重工作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实现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着力转变司法作风,切实解决“孤立办案、机械执法”问题,真正做到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在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狠抓规章制度落实;着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带头直面矛盾和问题,经常打扫自己身上的灰尘,清除思想深处的污垢,切实解决不良作风问题。
针对下一步工作,区高法负责人介绍说,区高法将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坚决克服“闯关”、“考试”思想,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并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